变压器用矿物绝缘油维护管理标准的现状与修订2
[align=center]孟玉禅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 710032[/align]
(接变压器用矿物绝缘油维护管理标准的现状与修订1)
2.4 油的相溶性(混油)
油品混用时必须重视油的相容性, 对此在标准中作了明确规定。
(1)电气设备充油不足需要补充油时, 最好补加同牌号的新油。补加油品的各项特性指标都应不低于设备内的油。如果新油补入量较少, 如小于5%时, 通
常不会出现任何问题如果新油补人量较多, 特别是将较多的新油补加到已严重老化至接近运行油质量标准下限的油中时, 就可能导致油中迅速析出油泥, 影响油
的散热绝缘特性, 甚至引发设备事故。因此, 在补油前应先作混油试验, 无油泥析出方可混合使用。
(2)不同牌号的油原则上不宜混合使用, 在必须混用时也应通过试验后方可混合使用。这是由于不同牌号油的特性并不完全相同, 适用范围亦不相同。如在低凝点油中混入高凝点油, 就会导致混合油的凝固点发生变化, 影响设备在寒冷地区的正常使用如果将含有不同添加剂的油混合使用, 就可能由于发生化学反应而产生杂质, 威胁设备的安全运行。在特殊情况下, 如必须将不同牌号的新油混合使用时, 则应按混合油的实测凝点决定是否可混合使用如必须在运行油中混人不同牌号的新油或已使用过的油, 则除应事先测定混油凝点外, 还要通过油泥析出试验, 合格后方可混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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